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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0章 造反都不用死?!

  

  说到底,找个权贵、高官依附,不过是商人阶级无可奈何之下,在整个社会系统性的歧视、排斥下,所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。

只有这样,才能让商人群体,有一丝‘在专权制度下保障自身权益’的可能。

却也仅仅是可能。

问题的根儿,还是在商人群体自身的社会地位,以及社会对商人群体的系统性歧视。

话说的糙一点,其实就是:你是一条狗,就别怪其他人不拿你当人。

你主人再怎么牛逼,你也终究是条狺狺狂吠的狗。

主子高兴了,给你扔一块骨头,你是吃高兴了,别人却更鄙视你;

主子不高兴了,一脚踹你脑袋上,更或直接起锅烧油,你照样得受着。

有没有主子,你都是条狗。

没主子是野狗,有主子是看门狗——都是狗。

任你狗仗人势到极点,更或是模仿人类模仿的再像,你也改变不了你是一条狗的现实。

而输粟捐爵,无疑便是给了商人阶级,一次‘重新做人’的机会。

老说商人阶级,在封建时代如何如何被鄙视,如何如何被系统性排斥;

却鲜有人知,封建时代,是如何歧视、鄙视,区别对待商人的。

至少在当今汉室,群众识别并准确歧视商人,是没有任何难度的。

首先,按照开国皇帝: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法律条令,商人群体,是不能和其他群体居住在同一片区域的。

而是要设立专门的‘商人居住区’,将商人集体隔离起来。

虽然不会圈禁,允许商人自由出入自己家所在的‘商人小区’,却也给了群众最简单、最直接的鉴别方式。

——没资格和大家伙住一块儿,只能住在‘商人小区’的,就是卑贱的商贾!

再有,便是除了居住地,被官府强制规划隔离,商人们的‘工作场所’,也被严格的设置区域限制。

市这个字,想必后世人不觉得陌生。

在后世,某某市场,说的其实是专门卖某类商品的集市,如农贸市场、家具市场之类。

除了这些专门的市场,普通老百姓想卖点东西,也有许多其他的方式。

比如在路边摆个摊;

在巷子口支个板;

亦或是如武大郎那般,挑根扁担,沿街叫卖,也都是百无禁忌的。

但在封建时代,市,却是商人唯一可以做零售生意的地方。

任何门类、品类的商品零售,都必须在官府专门制定的‘市’进行,否则就是犯法!

哪怕是寻常百姓,想要卖个鸡蛋、卖两片菜叶,也得老老实实去‘市’做登记,然后得到一个临时摊位。

甚至就连商人和商人之间的货物流通,也必须在‘市’进行,否则就是一方货物来源不明,一方资金来源不明。

这罪名被当官儿的逮住,那可就要遭老罪了。

轻则散尽家财,流落街头,重则家破人亡,断子绝孙!

这就让群众,又多了一个可以鉴别商人,从而精准实施鄙视的渠道。

——在‘市’有固定摊位,甚至是商铺的,便是卑贱的商人。

在遥远的太祖高皇帝年间,其实还有更多的方式,来鉴别某人到底是商人还是权贵。

比如:贾人不得衣丝乘车,说的就是商人不允许穿丝、绸等精细布料制作的衣物,且不允许乘坐任何形式的畜力车;

所以,在那个时代,看到和农民一样身穿粗麻衣,身后却有仆从跟随,却又去哪儿都只能腿着去的,便能直接辨别其商人身份。

但这么多年过去,太祖高皇帝针对商人阶级,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层面的歧视,也早已经在岁月的侵蚀下,慢慢失去了存在的意义。

一方面,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汉家逐渐从汉室初,哪个才刚从战争年代得以统一的‘严肃’时代,逐步来到文景之后,这个社会风气相对宽松的时代。

另外一方面,是太宗孝文皇帝为了休养生息,为了达成‘藏富于民’的政治目的,废除了关津制度,降低了人口流动的难度,刻意纵容了商人。

再有,便是输粟捐爵所遗留的后遗症了。

——严格意义上来讲,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条令,至今也都还是有效的,也依旧是没有人敢违背的。

问题不是出在高皇帝制定的法律条令没人遵守,也不是出在官府不严格贯彻高皇帝的法律条令;

而是出在输粟捐爵之制施行后,如今的汉家,已经没有‘商人’了。

何谓商人?

以当今汉室的法律规定,商人,会被单独列入‘商籍’,与列入农籍的民众严格区分开;

被列入‘商籍’的商人,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国家福利,且不被纳入任何义务减免的范畴。

比如,某年某月某日,刘荣许天下大埔,也就是敞开了喝,录名于‘商籍’的商人便不会在此列;

再比如,刘荣赐天下民爵,亦或是赐酒肉、布帛,存在于‘商籍’的商人也同样不在此列。

普通人要服从的义务,商人要服从,普通人被减免义务,商人却不受减免;

普通人享受的权利,商人也几乎都享受不到。

哪怕是出现民事纠纷,官司闹到官府,只要其中一方是商人,也都会被官府区别对待,也就是偏袒不是商人的一方。

到这里,话题其实就有些诡异了。

怎么可能?

硕大一个汉室,家财巨万的豪商富贾都有几十家,又怎么可能‘没有商人了’?

再有,商人和老百姓打官司,画风不都应该是商人花钱走通门路,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,欺压无权无势的底层民众吗?

官员不欺负老农就不错了,又怎么可能偏袒老农,去针对商人?

这一切的答案,便藏在那句略有些诡异的:如今汉室,几乎已经不存在‘商人’了。

准确的说,是已经不存在录名于商籍,被集体隔离居住,有显著商人、贱籍特征的,法律意义上的商人了。

上文提到,商人在当今汉室,会被列入单独的商籍。

但时至今日,但凡有点门路的商人,都早就走关系走门路,把自己的户籍转到农籍之上了。

再有,便是商人在汉室最显著的特征:没有爵位,也在太宗皇帝输粟捐爵后,彻底成为了历史。

——当今刘荣一朝,别说是没有爵位的商人了,但凡是爵位低于九级五大夫、十级左庶长的,那都不配被称为商人了。

但凡商人,动不动就是十级左庶长,甚至十五级少上造、十六级大上造的爵位!

极个别豪商巨贾,甚至通过特殊的手段和渠道,染指了输粟捐爵所规定的上限:十七级驷车庶长!

须得一提的是,在汉家自先秦继承而来的二十级军功勋爵制度中,有几个关键的爵位节点,会与更低的爵位发生质变。

最急促的,从一级公士、二级上造、三级簪袅,到四级不更,便是到达第一个关键节点。

——四级不更之前,爵位仅仅只提供更大的宅基地面积拥有资格、住房数量拥有资格,以及奴仆、妾室拥有资格。

而四级不更开始,爵位会开始提供特权——如四级不更,便是免除更役。

而后是五级大夫、六级官大夫、七级公大夫,直到八级公乘,便又是一个新的特权关键节点。

从八级公乘开始,爵位拥有者可以乘坐官府车马,且可以具备请见地方官员的资格……

就这么一路往上,差不多便是每隔四级左右,便会多出一个显著提升的特权和福利。

而太宗皇帝输粟捐爵,之所以把民众‘购买’爵位的上限,定在十六级大上造,正是因为十七级驷车庶长开始,爵位将为拥有者带来最顶尖,同时也是最具稀缺性的特殊待遇。

——从十七级驷车庶长开始,爵位拥有者,将不再是单纯的‘拥有爵位’‘单纯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’,而是可以领取俸禄!

十七级驷车庶长,秩比二千石,可随时出任比二千石级别的职务;

十八级大庶长,秩二千石,同样有资格在二千石级别的位置出缺时,默认成为该空缺职位的候选人。

到了十九级的关内侯,更是可以拥有令华夏民族位置癫狂的:食邑!

关内侯只定爵号和食邑数,并无具体封地,爵号也不取自地名,而是多取寓意美好的褒义词。

而后,根据定的食邑数,以每户每年十石的大致租税收入,由相府国库直接发钱发粮,一如重臣二千石。

彻侯就更不必多说了——直接就是一块实打实的封地,以及封地人口的农税收取权。

甚至于,彻侯本人还能对自己封地的行政,也能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。

明白了这些,其实就不难发现: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在封建时代其实是行不通的。

——至少在当今汉室行不通。

因为在这个时代、在当今汉室,社会阶级的划分,并非后世人更习惯的士农工商,亦或是权贵、中产、无产;

而是更为直接且具体的:通过爵位来构建社会地位鄙视链。

二十级彻侯再怎么不堪,哪怕只有一百户食邑,见了十九级关内侯,哪怕对方食邑五百户,也照样能拿乔、摆架子,让对方先行礼拜见自己。

十六级大上造再怎么无能,即便是赋闲在家、坐吃山空,见了十五级少上造,哪怕对方身上有官职,也照样能以‘前辈’‘更尊贵者’自居。

这是个阶级分明——或者说是爵位分明的时代。

而商人的社会地位,又源自其‘商人’的卑贱出身;

所以,商人要想解决自己被社会系统性鄙视、被主流价值系统性贬低的问题,要想从根源上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,最直接的方法,其实就是拥有爵位。

商人之所以‘贱’,是因为他们没有爵位,连一级公士都不是,所以才能被普天之下的农民黔首鄙视、瞧不起。

但底层农民再怎么刚正,汉家的民风再怎么刚烈,也不可能有人胆敢鄙视一个十六级大上造的‘大人物’。

哪怕对方在脑门上明写着‘我是卑贱的商人’,也绝不会有人敢当真。

而且,商人想要获得爵位,也不单是为了更高的社会地位,以及社会主流价值的认可和尊重。

——商人,从来都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群体。

没有好处的事情,商人是不会做的。

尤其是需要庞大支出、开销,最终却只是面子上好看的事,真正的商人,往往都是十分排斥的。

真正让商人群体,对所谓能提高社会地位、得到社会主流价值认同的爵位趋之若鹜的,是性命安危。

还是那句话;

在这个时代,商人天然卑贱,天然不收人待见。

原则上,除了司空城旦等录名‘奴籍’的奴隶,其他人——无论是工匠也好,商人也罢,谁都能欺负商人两下子,还丝毫不用担心付出代价。

自更别提拿商人脑袋当政绩的官僚,以及拿商人当副本刷的封建帝王了。

所以,爵位——尤其是高等爵位,对商人群体真正的诱惑力,在于当今汉室十分盛行的:以爵抵罪制度。

理论上,在当今汉室,除了谋反、巫蛊、大不敬等原则性的大罪,其他的任何罪行,基本都是可以‘以爵抵罪’的。

这还只是理论上。

实际上,其实即便是谋反这样的滔天大罪,也同样有可能因为更高的爵位,而得到更为仁慈的对待。

好比当年,发起吴楚七国之乱,最终兵败逃亡岭南,为东越国砍下脑袋送来长安的吴王刘濞。

——吴王刘濞,也就是兵败逃亡,死在岭南了;

但凡刘濞阵前投降,并活着被长安派出的平叛大军俘虏,叛乱平定之后,刘濞都大概率死不了!

无论是出于政治考量,还是安定关东诸侯人心的现实因素考量——尤其是宗亲不能手足相残的道德考量,先帝老爷子最终,很可能会捏着鼻子、忍着恶心,赦免吴王刘濞举兵谋逆的死罪;

而后,找个‘面壁思过’之类的由头,把吴王刘濞终身圈禁起来。

听起来很残忍,但事实上,却是宽容的呀有点夸张。

——造反都不用死?!

在当今汉室,是的。

只要爵位够高——比如像刘濞那般,达到诸侯王爵的级别,那就是有机会在造反之后,依旧苟全性命于长安……

第610章 造反都不用死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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