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1章 哪儿贵了?
爵位达到诸侯王爵,就能得到‘造反都不会被明正典刑’的特权;
而爵位为一级公士、二级上造的底层民众,说不定偷个东西就要砍手,偷漏税赋就要砍头!
这你再说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’,就多少有些把人当三岁小孩儿哄的味道了。
乍一看,这十分不公平。
——不同爵位的人,在犯了同样的罪后,却受到不同程度、不同力度的惩处,这无疑是写在明面上的不公平,俨然是演都不演了!
然而事实上,这一条流程,却也是这个时代最公平、最公正的。
因为从法律流程上来讲,王子犯法所遭受的惩罚,虽然不会与庶民犯法所遭受的惩罚一样,但单说‘定罪’这一点,却是能勉强称之为: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的。
什么意思?
举个例子。
王子——比如燕王、赵王的某位公子杀了人;
那这个案件在被踢爆后,最终会被移交到长安廷尉,也就是如今的大理属衙。
随后,大理属衙便会根据当今汉室最基本的一条法律:杀人者死,而判处这位杀了人的王子‘死罪’。
与此同时,某个杀了人的底层民众,也同样会被当地县衙判处死罪,并上报长安大理属衙核准死刑。
二者都是‘死罪’,本质上,是可以理解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。
区别在于:底层民众被判处死罪,就只能认命。
除非幸运的碰上大赦天下,否则,就只能在牢房熬到秋后,然后吃一顿断头饭上路。
反观王子,虽然也杀了人、也被排除‘死罪’,但这个死罪最终,却几乎不可能被落实。
因为当今汉室的法律明文规定:凡汉之民,无论贵贱,有犯法者,皆可以金、爵抵罪。
也就是可以通过交罚款,或被削贬爵位的方式,免除刑罚。
之所以这么做,主要还是为了和动辄连坐的‘暴秦’‘残苛秦法’有所区分,让天下人明白:汉家绝不是又一个暴秦!
老百姓不懂法,不小心触犯了法律,汉家绝不会和暴秦一样,动辄杀头,而是会给民众一个弥补的机会。
所以,这是公平的。
——公平的点就在于:可以用金、爵抵罪,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条文上的。
王子犯法,可以花钱、用爵位抵罪,底层民众也同样可以。
至于你说,底层民众没有钱、爵位用于抵罪,那也只能怪自己了。
总不能说,为了让底层民众也有钱、爵位抵罪,长安朝堂就给天下人无止境的发钱、发爵位吧?
公平这个东西,总是只能做到相对公平,从来都不存在什么绝对公平。
能把这条‘可以金、爵抵罪’的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出来,让天下人都知道,而不是藏着掖着,在台面下暗箱操作,就已经很公平了。
事实上,当今汉室的百姓民,也认可这一套法律逻辑的公平性。
因为在百姓民看来,这并不是什么和权贵、名门绑定,以血脉、血统为判断依据的特权,而是正儿八经一视同仁的法律规定。
只要够努力+运气够好,拥有了一定的钱或爵位,那即便是曾经的农民,也能有犯了罪却不用受罚,只需要缴纳罚款或燃烧爵位,即可逃避刑罚的那一天!
就像千百年后,科举制度下的举人老爷可以免除农税,老百姓不会觉得这不公平,亦或是把国家的负担都压在了农民头上;
而是会觉得:就该如此;
举人老爷寒窗苦读,一朝上榜,就该得到如此优待!
然后,大家伙儿该投献投献,该供孩子读书供孩子读书,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。
为什么?
——因为举人老爷,曾经也大概率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酸秀才!
今日,举人老爷得到的优待,等来日,也同样能被中举的自家子侄享受得到!
类似这种‘无论是谁,无论家境如何,只要达到某个标准,就能享受到某个待遇’的体制,就已经是华夏底层民众认知中的公平了。
好比后世,高考六百大几十分可以上清北——没人觉得这不公平,只是觉得自己不够努力,没能考到那个分数。
但只要考到那个分数,自己就能上清北,绝不会因为自己出身贫寒,而被区别对待——这就已经很公平了。
同样的道理——在当今汉室,只要拿的出钱交罚金、拥有爵位可抵罪,就可以免除刑罚,在底层百姓看来,这也同样是公平的。
百姓只会说:可惜我没钱、没爵位;
却不会说:这条规矩踏马就是给权贵准备的!
哪怕事实确实如此……
更何况这条规定,背后的逻辑也是非常合理的。
——在太宗孝文皇帝输粟捐爵之前,汉家的爵位,意味着其本人或先祖,曾对汉家有功。
而且是实打实的军功!
越高的爵位,就越能证明这个人或其先祖,为汉家做出了越为卓越的贡献。
那么,当这么一个功臣的后代,因为一些小问题而犯了错,汉家难道还能赶尽杀绝,公事公办?
显然不能。
哪怕是看在那位有功于汉家的功臣的份上,也得给其子孙后代一定的优待——至少是一定程度的罪责免除。
这即使为了犒赏功臣,也同样是为了激励天下人:放开手脚,抓住一切机会,做汉家的功臣吧!
只要成为汉家的功臣,汉家,就绝不会亏待你,乃至你的子孙后代!
当然了;
为了避免这些不屑子孙,因认为自己不会受到责罚,而愈发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,这种宽容、优待,最好限定次数——甚至是将优待次数限定为一次,用过即废。
这么一通逻辑盘下来,以爵抵罪,无疑就是非常合理的了。
——以爵抵罪,等于是功臣后人,在犯罪之后,拿自家祖宗的颜面,给自己换回一个不受罚、不受死的机会!
而抵罪之后,爵位就没了,便等于说是这个机会就一次,用完了就没了。
有没有感觉到些许熟悉?
往后千百年,其他封建王朝玩儿出的‘免死金牌’‘丹书铁券’,不就是这么个套路嘛……
什么本人免死几次、后代免死几次之类——和如今汉室的一爵抵罪,不就是同一套逻辑嘛?
只是不同于后世,把优待功臣之后直接写在明面上的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——当今汉室稍微拐了个弯儿,说成了以爵抵罪。
这样一来,皇帝不认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之类的破坏帝王公信力的行为,就可以被粉饰为:爵位不够,亦或是罪行过重,爵位不足以抵扣罪行。
再者,便是通过以爵抵罪的方式,让功臣之后有所顾虑、有所收敛。
这个就很好理解了。
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,那就是出事儿的时候免罪用的。
用完了,虽然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会被收回,但贵族身份却依旧会保留;
这就使得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之类的东西,变成了功臣后人‘不用就会亏’的犯罪名额。
功臣后人,难免会生出类似‘要是不犯一次死罪,这免死金牌、丹书铁券不就浪费了吗?’的奇怪想法。
但以爵抵罪就不同了。
——功臣之后犯了罪,以爵抵罪免除刑罚,固然是捡回一条小命,但相应的,爵位就此没了,贵族身份也自此告别了功臣后人。
这就不是单纯的靠祖先的颜面,为自己换取一个抵罪的机会了——而是先祖颜面、家族荣耀,外加整个家族的贵族身份、体面生活,去换一个活命的机会。
故而,功臣后人在面对‘是否要犯罪’的抉择时,免不得就要好好考虑考虑:值不值当。
在这套思维逻辑下,当今汉室甚至发展出了另后世人无法理解的‘贵族犯罪后,不等审判,就自杀保留体面’的怪异风气。
为什么?
因为倘若被审判,先祖的脸面就丢尽了,家族的荣耀也会被玷污;
最后结果不外乎以爵抵罪,全家老小贬为庶民,然后被仇家吃干抹净。
与其如此,还不如识相一点——在天子发怒、法律降下惩罚之前,自己了结自己。
人死债消,罪人都自杀了,案子自然也就了解了,家族、爵位,乃至于先祖颜面、宗族荣耀,也就都得以保全了。
所以也可以说,在当今汉室,以爵抵罪被落实,往往并不会出现在贵族群体当中。
相较于以爵抵罪,以整个家族落魄为代价,捡回区区一条小命,贵族们还是更倾向于自留体面,保留家族的爵位和贵族身份。
毕竟爵位、贵族身份,是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的,是留给子孙后代的无尽财富。
相较于‘福眷子孙后代’,区区小命,显然不足以让古华夏人民产生动摇。
这就导致了一种无比怪异的情况,在当今汉室成为了现实。
——底层民众犯罪时,希望以爵抵罪,却没有足够的爵位用于抵罪;
贵族的爵位,足够让他们在犯罪时以爵抵罪,但他们又舍不得以爵抵罪,宁愿自杀也要为家族保留爵位。
愿意抵罪的没爵位,有爵位的舍不得用来抵罪;
于是,即便汉家允许以爵抵罪,自有汉以来,一直到太宗皇帝年间的几十年当中,以爵抵罪免除刑法的案例,却是屈指可数。
事情的转折,便发生在太宗孝文皇帝年间,输粟捐爵之制问世。
愿意,甚至渴望拥有爵位,从而用于必要时以爵抵罪的老百姓,终于有了除上战场拼命之外的,获取爵位的渠道。
——真要是战场上拼命换来的爵位,即便是底层民众,也未必舍得用来抵罪!
但用钱换来的,那就不一样了。
钱没了可以再赚啊!
命可就只有一条!
再者说了——淳朴的华夏民众,尤其还是在土里刨食儿的底层民众,就算犯罪,又能犯个多大的罪啊?
用于抵罪的爵位,也不过是二级上造、三级簪袅而已,几百石粮食的事儿,完全犯不上拿命去保留。
尤其关键的是:在太宗皇帝输粟捐爵之前,爵位的获取,几乎只能通过战场杀敌立功。
爵位的获取渠道单一、获取难度大、获取风险高,就使得爵位变得非常稀缺和‘值钱’。
但在太宗皇帝输粟捐爵之后,爵位,就变得不再值钱了。
还是那句话。
古往今来,能用钱买到的东西,就算不上是珍贵的、稀缺的。
除非天价,除非限购、限身份,否则,人人都能花钱买到的东西,那就是烂大街的东西。
试想一下;
在太祖高皇帝、孝惠皇帝,以及吕太后年间,一个二级上造的爵位,需要你上战场拼命,斩首二级才能获取。
换而言之,二级上造的爵位,便值两条人命!
但在太宗孝文皇帝输粟捐爵之后,二级上造,却只需要六百石粟!
诚然,你辛勤劳作一年到头,所得也才不过三百来石粟,一个二级上造的爵位,就需要你整个家庭两年的总产出。
但两年的总产出,怎都比上战场拼命,砍下两颗敌军头颅,要来的‘便宜’一点吧?
至少没风险不是吗?
上了战场,指不定是你杀两个敌军,还是敌军把你的人头,当做自己的进身之阶呢。
但有了输粟捐爵,你就可以在毫无风险的情况下,通过单纯的省吃俭用、积蓄钱粮,便能得到二级上造的爵位。
这还不‘便宜’吗?
对于商人来说,那就更不用多说了。
——四千石粟,就可以换回九级五大夫的爵位!
总花费不过十多万钱而已!
但在太宗皇帝输粟捐爵之前,九级五大夫,却需要累计至少二十颗敌军首级,才能获取。
若是狠得下心、舍得下本,只需要拿出一万二千石粟,就可以得到十八级大庶长!
十八级大庶长,什么概念?
——开国前,跟着太祖高皇帝刘邦南征北战、灭秦伐楚的一众元勋,如周勃、樊哙的,在开国获封为侯之前,便是十八级大庶长!
在汉家现有的二十级军功勋爵制度下,十八级大庶长再进一步,便是可世袭罔替的:十九级关内侯。
再进一步,便是彻侯!
花钱就能买到的十八级大庶长,哪怕需要几十万钱,又如何算‘贵’呢?